DQLL GY 1871

律/lü 328 | ou zufumu fumu 毆祖父母、父母

原律。凡子孫毆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斬,殺者,皆凌遲處死;其為 從,有服屬不同者,自依各條服制科斷。過失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傷者,杖一百,徒三年。俱 不在收贖之限。其子孫違犯敎令,而祖父母、父母不依法决罰而横加殴打,非理毆殺者,杖一 百;故殺者,無違犯敎令之罪為故殺。杖六十,徒一年。嫡、繼、慈、養母殺者, 終於親母有間。毆 殺、故殺,各加一等。致令絕嗣者,毆殺、故殺,絞。監候。祖父母、父母,嫡、繼、慈、養母,非理毆 子孫之婦,此婦字,乞養者同,及乞養異姓子孫,折傷以下無論。致令廢疾者,杖八十;篤疾 者,加一等。子孫之婦及乞養子孫,並令歸宗,子孫之婦篤疾者,追還初歸嫁妝,仍給養贍銀一 十兩。乞養子孫篤疾者,撥付合得所分財產養贍。不在給財產一半之限,如無財產,亦量照子孫之 婦給銀。至死者,各杖一百,徒三年;故殺者,各杖一百、流二千里,其非理毆子孫之妾,各减 毆婦罪二等。不在歸宗,追給嫁妝、贍銀之限。其子孫毆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罵夫之祖 父母、父母,而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因其有罪毆殺之,若違犯敎令而依法决罰,邂逅 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原律。 凡子孫毆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斬;殺者,皆凌遲處死;其為從, 有服屬不同者,自依各服制條科斷。過失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傷者,杖一百,徒三年。俱不在 收贖之例。其子孫違犯敎令,而祖父母、父母不依法决罰而横加殴打,非理毆殺者,杖一百;故殺 者,無違犯敎令之罪為故殺。杖六十,徒一年。嫡、繼、慈、養母殺者,終與親母有間。戲殺、故殺,各 加一等。致令絕嗣者,戲殺、故殺,絞。監候。祖父母、父母,嫡、繼、慈、 養母非理毆子孫之婦,此婦 字乞養者同,及乞養異姓子孫,折傷以下無論。致令廢疾者,杖八十;篤疾者,加一等。子孫之婦及 乞養子孫並歸宗。子孫之婦篤疾者,追還初歸嫁妝,仍給養贍銀一十兩。乞養子孫篤疾者,撥付 合得所分財產養贍。不在給財產一半之限,如無財產,亦量照子孫之婦給銀。至死者,各杖一百、徒 三年;故殺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其非理毆子孫之妾,各减毆婦罪二等。不在歸宗,追給嫁妝、贍 銀之限,其子孫毆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而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 母、父母,因其有罪毆殺之,若違犯敎令而依法决罰,邂逅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

Qianlong shiliu nian 乾隆十六年

Qianlong ershiyi nian 乾隆二十一年

Qianlong ershiliu nian 乾隆二十六年

Qianlong sanshisan nian 乾隆三十三年

Qianlong sishiba nian 乾隆四十八年

Qianlong sishier nian 乾隆四十二年

Qianlong wu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

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

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

Daoguang si nian 道光四年

Daoguang ershisi nian 道光二十四年

[view entire text

Table of content

目錄 | Content

第一部 | Mingli lü 名例律

第二部 | Li lü 吏律

第三部 | Hu lü 戶律

第四部 | Li lü 禮律

第五部 | Bing lü 兵律

第六部 | Xing lü 刑律

第七部 | Gong lü 工律

Index

propername

bookname

person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