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LL GY 1871

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

條例/tiaoli 164

原例。 一、直省軍、流、遣犯未起解者,十月至正月終,及六月,俱停其發遣。若已至中途,初冬 十月,經過州、縣照常接遞。至十一月初一日,方准停遣,俟次年春融轉解。如遇六月,照前 停遣。倘抵配不遠,並發往東南省分各項人犯,有願前進赴配者,取具本犯確供,一體起解, 並將不行停遣緣由,移咨前途接遞,仍報刑部。惟雲南省並無盛暑嚴寒,各省解往軍、流、遣犯, 不必停遣。至軍、流、遣犯在配脱逃,例應解回 原配及改調他省,並應發伊犂、烏魯木齊等處;或由新疆改發内地人犯,雖遇隆冬、盛暑, 均一例不准停遣。其民人在外省犯徒,例應遞 回原籍發配之犯,若離籍在一千里外者,時遇隆冬、盛暑,亦准停解。其起解及接遞州、縣,如 有將應行停解之犯而不停解,及將不應停解之犯擅行停解者,均交吏部照例議處。

條例/tiaoli 165

修改。 一、直省軍、流、遣犯,及實發新疆並由新疆條欵改發内地人犯未起解者,十月至正月 終,及六月,俱停其發遣。若已至中途,初冬十月,經過州、縣照常接遞。至十一月初一日, 方准停遣,俟次年二月轉解。如遇六月,照前停遣。倘抵配不遠,并發往東南省分各項人 犯,有情願前進赴配者,取具本犯確供,一體起解,並將不行停遣緣由,移咨前路接遞,仍報 刑部。惟雲南省並無盛暑、嚴寒,各省解往軍、流、遣犯,已入該省邊境者,不必停遣。其起 解之時,有情願前進者,亦照解往東南省分之例辦理。其軍、流、遣犯在配脱逃,例應解回 原配及改調他省者,雖遇隆冬、盛暑,亦准停遣。其民人在外省犯徒,例應遞回原籍發配之 犯,若離籍在一千里外者,時遇隆冬、盛暑,亦准停解。其起解及接遞州、縣,如有將應行停 解之犯而不停解,及將不應停解之犯擅行停解者,均交吏部照例議處。

條例/tiaoli 166

原例。 一、徒罪人犯,該督、撫於通省州、縣內,不拘有無驛站,核計道里遠近,酌量人數多寡,均匀酌派, 交各州、縣嚴行管束,俟徒限滿日釋放,回籍安插。

條例/tiaoli 167

修改。 一、民人在京犯該徒罪者,順天府尹務於離京五百里州、縣,定地充配;外省徒罪人 犯,該督、撫於通省州、縣內,核計道里遠近,酌量人數多寡,均匀酌派,俱不拘有無驛站, 交各州、縣嚴行管束。俟徒限滿日釋放,回籍安插。

條例/tiaoli 168

原例。 一、奉天省應發黑龍江等處人犯,即由盛京刑部、奉天府按照人數多寡定地、刺字,徑交盛京兵部發遣,毋庸解赴在京刑部轉發。

條例/tiaoli 169

修改。 一、奉天省應發黑龍江等處人犯,即由盛京刑部、奉天府按照人數多寡定地、刺字,徑 交盛京兵部發遣,至外省應發黑龍江等處人犯,該督、撫飭屬徑行解往,均毋庸解赴在京刑部轉發。

條例/tiaoli 170

原例。 一、各省遷徙土司,若本犯身故,該管地方即行文原籍督、撫,將該犯家口應否回籍之處,酌量奏聞,請旨定奪。

條例/tiaoli 171

原例。 一、犯軍、流等罪之土司,例發近省安插者,本犯身故或無子,及雖有子而幼小者,其妻、子並許回籍。

條例/tiaoli 172

修併。 一、各省遷徙土司,若本犯身故,該管地方即行文原籍,該督、撫將該犯家口應否回籍 之處,酌量奏聞,請旨定奪。其本犯身故,無子及雖有子而幼小者,其妻、子並許回籍,不在此例。

條例/tiaoli 173

原例。 一、凡苗疆地方,如軍、流、徒、遣等内民人,有揑稱土苗,希圖折枷免徒者,事發之日, 除按其本律治罪外,仍先於本地方枷號一個月,再行充發。其揑結之鄰、保人等,審明有無 賄縱徇隱,分别治罪。如犯該斬、絞者,亦令承審官於定案時,查取保鄰,切實甘結存案。 如有揑結,亦照例分别治罪。其失察官員,俱視本犯之罪,分别察議。

條例/tiaoli 174

修改。 一、凡苗疆地方,如軍、流、徒、遣等内民人,有揑稱土苗,希圖折枷免徒者,事發之日, 除按其本律治罪外,仍先於本地方枷號一個月,再行充發。其揑結之鄰、保人等,照證佐不 言實情律,减囚罪二等科斷;受贿重者,計贓以枉法論。犯該斬、絞者,亦令承審官於定案 時,查取保、鄰切實甘結存案。如有揑結,亦照例分别治罪。其失察官員,俱視本犯之罪,分别察議。

條例/tiaoli 175

原例。 一、發遣伊犁、烏魯木齊並吉林、黑龍江等處人犯,該將軍、都統等,務酌量所屬各地方 大小,均匀派撥,分别安插。仍於年終,將該處一年內發到遣犯名數,同節年問發到配遣犯 現存共計若干名,並該處安揷遣犯有無脫逃,及已未拿獲各數目,詳細聲敍,於年終彚奏一次。

條例/tiaoli 176

修改。 一、發遣伊犂、烏魯木齊並吉林、黑龍江等處人犯,該將軍、都統等,務酌量所屬各地方大小,均匀派撥,分别安插。 於每年十月截數,將該處一年內發到 遣犯名數,同節年間發到配遣犯現在共計若干名,並該處安揷遣犯有無脱逃,及已未挐獲各數目,詳細聲敘,咨報 軍機處、刑部,均限十二月初旬咨齊,照例彚奏。

條例/tiaoli 177

原例。 一、旗人犯該發遣者,分發黑龍江、寕古㙮、吉林、烏喇等處當差。旗人家奴發遣黑龍 江等處為奴。若民人犯該發遣案内,民人謊稱賣身在旗者,民人謊稱八旗逃人者,民人假 稱逃人具告行詐者,民人賣逃、買逃者,俱發寕古㙮、黑龍江等處,分給披甲之人為奴。窩 畱强盗三人以上者,發雲貴、兩廣極邊、烟瘴地方。其行刦數家止首一家者,竊盜臨時拒捕 殺人為從者,並别項遣犯,俱改發雲貴、兩廣烟瘴少輕地方,交與地方官嚴行管束,仍照例 分别刺字。如有逃走為匪及生事不法者,俱照發遣黑龍江等處之例,分别治罪。

條例/tiaoli 178

一、八旗逃人匪類犯該發遣者,令黑龍江、吉林、寕古塔將軍,酌量各該處所屬地方大 小,分發安插,嚴行約束。如有不知改悔,即照例報部,改發雲貴、兩廣等處,仍將每年有無 改發之處,於年終彚奏。至民人有犯外遣内,如强盗免死减等者,强盗已行而不得財者,開 窑誘取婦人子女勒賣為從者,造讖緯妖書傳用惑人不及眾者,師巫假降邪神並一應左道異 端之術煽惑人民為從者,聚眾十人以上帶有軍器、興販私鹽拒捕傷一人為從、下手者,叛案 緣坐應給兵丁為奴者,俱照例解部,發黑龍江等處,給與披甲人為奴,餘俱改發雲南等省烟瘴地方管束。

條例/tiaoli 179

一、改發烏魯木齊等處人犯,如旗人曾任職官及另户正身,俱發往當差。

條例/tiaoli 180

修改。 一、八旗另户正身及曾為職官發遣黑龍江、吉林及烏魯木齊等處者,俱當差,係家奴發遣為奴。至八旗逃人匪類發遣黑龍江、 吉林、寕古㙮者,令該將軍酌量各該處所屬地方大小,分發安揷,嚴行約束。如有不知改悔,即照例報部,改發雲貴、兩廣等處, 仍將每年有無 改發之處,於年終咨報軍機處、刑部,會核彙奏。

條例/tiaoli 181

一、民人犯該發遣案内,强盗免死减等者,强盗已行而不得財者,造纖緯妖書傳用惑 人不及眾者,師巫假降邪神並一應左道異端之術煽惑人民為從者,聚眾十人以上帶有軍 器、興販私鹽拒捕傷一人為從、下手者,叛案緣坐者,謊稱賣身在旗者,謊稱八旗逃人者,假 稱逃人具告行詐者,賣逃、買逃者,俱發黑龍江、吉林等處,分給與披甲之人為奴,照例分别刺字。

條例/tiaoli 182

原例。 一、發烏魯木齊等處効力贖罪人員,如所犯僅止革職及徒、杖等罪,到戍後已滿三年, 仍聽該將軍及各處辦事大臣具奏。其應否准令回籍之處,恭候欽定。若原犯軍、流,因情 節較重改發新疆者,定限十年期滿,該將軍遵例奏聞。如蒙允准後,將該犯解交陝甘總 督,查明該犯原籍,按五軍、三流道里,指定應配地方,即轉解該省,交該督、撫酌量安揷。 遇有恩赦,該督、撫再行遵旨,奏請釋回。至旗人犯該軍、流,從重改發新疆之犯,十年期 滿,該將軍遵例奏聞,將該犯解交刑部,按照該犯應得軍、流罪名,照例分别折枷,滿日,鞭責釋放。

條例/tiaoli 183

一、發遣伊犂、烏魯木齊等處當差効力官犯,年滿具奏,奉旨再畱幾年者,俟所畱年限 滿日,即行照例釋回,不必復奏。

條例/tiaoli 184

修併。 一、發遣新疆効力官犯,如從前所犯僅止革職,及由徒、杖等罪加重發往新疆者,到戍 後已滿三年,聽該將軍及各該處辦事大臣具奏,奉旨准其釋回者,即令回旗、回籍。若原犯 軍、流,從而加重改發新疆者,定限十年期滿,該將軍等遵例奏聞。如蒙允准,亦即令各回 旗、籍,毋庸仍照原犯軍、流再行發配。若三年、十年期滿,具奏奉旨,再畱幾年者,俟所畱 年限滿日,即行照例釋回,不必復奏。至官員、軍民人等,有犯軍、流等罪,即照本律定擬,不得以情節較重字樣,擅議改發新疆。

條例/tiaoli 185

原例。 一、凡新疆條欵内改發雲貴、兩廣煙瘴地方人犯,仍照舊例發遣外,其本例應發四省 煙瘴地方充軍,及名例内由黑龍江改發四省烟瘴人犯,均以極邊四千里為限,按照五軍 道里表内應發省分,解交巡撫衙門,均匀酌發,充當苦差,照例分别刺字。如有脱逃,亦各照本例,分别治罪。

條例/tiaoli 186

修改。 一、凡新疆條欵内改發雲貴、兩廣烟瘴地方人犯,仍照舊例實發烟瘴外,其本例應發 四省烟瘴地方充軍人犯,均以極邊四千里為限,按照五軍道里表内應發省分,解送巡撫衙 門,均匀酌發,充當苦差,照例分别刺字。如有脱逃,亦各照本例,分别治罪。

條例/tiaoli 187

原例。 一、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為奴遣犯,如在配安分已逾十年者,止令其永遠種地,不 得令其為民。若發往當差遣犯,果能悔過悛改,定限五年,編入該處民户冊内,給與地畝, 令其耕種納糧,俱不准回籍。其有到配後呈請願入鉛、鐵等厰効力捐資者,先將緣事案由 咨部核覆,方准入厰。設日久怠惰滋事,隨時懲治逐出。若果能始終實心悔過,係當差人犯入厰五年期滿, 准其為民;再効力十年,准其回籍。如係為奴 人犯,入厰五年期滿,止准為民,改入該處民户冊内,不准回籍。

條例/tiaoli 188

一、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為奴遣犯,呈請願入鉛、鐵等厰効力者,除奉特旨發遣, 及有關大逆缘坐發遣人犯,不許做工帮捐外,其餘不論罪由輕重,咨部記檔,五年期滿為民 後,有仍願畱厰効力者,再行細核原犯罪由,罪重者,不准畱厰;罪輕者,報部核覆,再加至十二年。如果始終効力奮勉,准其回籍。

條例/tiaoli 189

修併。一、民人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為奴遣犯,如在配安分已逾十年者,止令永遠種地, 不准為民。若發往當差遣,果能悔過悛改,定限五年,編入該處民户冊内,給地耕種納 糧,俱不准回籍。其有到配後呈請願入鉛、鐵等厰効力捐資者,除奉特旨發遣為奴,及有關 大逆緣坐發遣為奴人犯,不准做工帮捐外,其餘無論當差為奴,罪由輕重,咨部記檔,准其 入厰。設日久怠惰滋事,隨時懲治逐出。若果能始終實心悔過,入厰五年期滿,俱准其為 民,改入該處民户冊内,查係當差人犯,再効力十年,准其回籍。為奴人犯,詳核原犯罪由, 罪重者,不准畱厰;罪輕者,報部核覆, 再加十二年,如果始終効力奮勉,准其回籍。

條例/tiaoli 190

原例。 一、各處永遠枷號人犯,枷示已逾十年後,即咨明刑部彚題,分别發遣。若該犯原 擬本係死罪,並應發新疆者,發往伊犂;如原擬係應發黑龍江等處者,發往烏魯木齊;其原 擬軍、流以下者,發往黑龍江等處,分别旗民當差、為奴。如係新疆地方犯事者,即照新疆 等處之例辦理,令配所各官嚴加管束。倘在配、在途有乘間脫逃及犯行兇擾害情事,一經審實,俱請旨,即行正法

條例/tiaoli 191

一、新疆各城駐劄官員、兵丁、跟役内,如有酗酒滋事,如在烏魯木齊一帶者,即發往 伊犁等處;其在伊犂一帶者,即發烏什、葉爾羌等處;而在烏什各城者,亦發往伊犂等處,交 與該將軍等,在駐防官兵内,揀選力能管束之人,賞給為奴。若發遣之後,仍不悛改,即行正法。

條例/tiaoli 192

一、應發黑龍江等處條例内,如用藥迷人已經得財為從者,閩省不法棍徒引誘偷渡之 人包攬過臺、中途謀害人未死,為從同謀者,應發極邊、烟瘴罪人事發在逃、被獲時有拒捕者, 夥眾搶去良人子弟强行雞姦之餘犯問擬發遣者,開窑誘取婦人子女勒賣為從者,俱發回 城喀什噶爾、烏什、葉爾羌、阿克蘇、和闐等處,先儘大小伯克,酌給為奴,再分給力能管束 之回子,俱面刺外遣字樣。如有不服管敎者,打死勿論。其脱逃被獲,亦即照例正法,仍 將一年內發到人犯若干、現存若干名,於年終咨報軍機處,刑部彚開清單奏聞。

條例/tiaoli 193

修改。 一、各處永遠枷號人犯,於枷示已逾十年後,即咨明刑部彚題,分别發遣。若該犯原 擬本係死罪,並應發新疆者,發往伊犂;如原擬係應發黑龍江等處者,發往烏魯木齊;其原 擬軍、流以下者,發往黑龍江等處,分别旗民當差、為奴。如係新疆地方犯事者,即照新疆 等處之例辦理,令配所各官嚴加管束。倘在配、在途乘間脫逃,俱用重枷枷號三個月、杖一百發落。 若犯行兇擾害情事,仍按其所犯之罪,照例問擬。

條例/tiaoli 194

一、新疆各城駐劄官員、兵丁、跟役内,如有酗酒滋事,如在烏魯木齊一帶者,即發往 伊犂等處;其在伊犂一帶者,即發烏什、葉爾羌等處;而在烏什各城者,亦發往伊犂等處,交 與該將軍等,在駐防官兵内揀選力能管束之人,賞給為奴。若發遣之後,仍不悛改,復行酗 酒者,在配所用重枷枷號三個月、杖一百發落。

條例/tiaoli 195

一、應發黑龍江等處條例内,如用藥迷人已 經得財為從者,閩省不法棍徒引誘偷渡之人包攬過臺、中途謀害人未死為從同謀者,應發極 邊、烟瘴罪人事發在逃、被獲時有拒捕者,夥眾搶去良人子弟强行雞姦之餘犯間擬發遣者, 開窑誘取婦人子女勒賣為從者,俱改發回城喀什噶爾、烏什、葉爾羌、阿克蘇、和闐等處,先 儘大小伯克酌給為奴,再分給力能管束之回子,俱面刺外遣字樣。如有不服管敎,及脱 逃被獲者,除用藥迷人得財為從一項,係照强盗免死减等仍應正法外,其餘各條人犯,俱在 配用重枷枷號三個月,杖一百,給主嚴加管束。仍將一年內發到人犯若干、現存若干名,於年終咨報軍機處,刑部彚開清單具奏。

條例/tiaoli 196

原例。 一、兇徒因事忿争執持軍器毆人至篤疾者,偷盗圍場木植、牲畜犯至三次者,旗下正 身犯積匪者,挐獲逃人不將實在窩畱之人指出、再行妄扳者,發遣雲貴、兩廣烟瘴刨參人犯 在配脱逃者,姦婦抑媳同陷邪淫致媳情急自盡者,盛京旗下家奴為匪逃走犯至二次者,發 往伊犁、烏魯木齊等處為奴,其移住拉林閒散滿洲、有犯二次逃走、尚未出境者,派往各省駐 防滿洲兵丁臨行及中途脫逃者,强盗窩主造意不行又不計分贓者,殺一家非死罪三人之妻、 子並未同謀加功者,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酌撥種地當差,以上各項人犯,除老疾、殘廢 及年逾五十不能耕作之人,仍各照原例辦理毋庸撥發新疆外,餘俱照例面刺外遣字樣, 僉妻遣發。如有在配、在途及越獄脫逃並不服拘管者,獲日移訊明確,將該犯即於拿獲處 所請旨,即行正法。其尋常過犯,酌量嚴行懲治。

條例/tiaoli 197

一、 停發新疆改發内地人犯,如竊盜滿貫擬絞,秋審緩决一次者,竊盜三犯贓至五十兩 以上,秋審緩决一次者,積匪、滑賊並回民犯竊,結夥三人以上及執持繩鞭器械者,行竊軍犯 在配復行竊者,三次犯竊計贓五十兩以下至三十两並三十兩以下至十兩者,竊贓數多罪應 滿流者,搶奪金刃傷人及折傷下手為從者,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為首及開棺見屍為從一二 次者,搶奪傷人傷非金刃、傷輕平復者,竊盜臨時拒捕傷非金刃、傷輕平復者,前項人犯從 前已照原例應配地方充發在配為匪、脱逃者,以上各項人犯,除老疾、殘廢及年逾五十者,仍 各照原例所定地方充發,不在改遣之例外,其餘俱各照本例加等,改定地方充發,面刺改 遣字樣。如有在配、在途及越獄脱逃,仍照新疆遣犯脱逃例,一體正法。

條例/tiaoli 198

修改。一、兇徒因事忿争執持軍器毆人至篤疾者,旗下正身犯積匪者,拿獲逃人不將實在窩 畱之人指出再行妄扳者,發遣雲貴、兩廣烟瘴刨參人犯在配脱逃者,姦婦抑媳同陷邪淫致 媳情急自盡者,盛京旗下家奴為匪、逃走犯至二次者,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為奴,其移往 拉林閑散滿洲、有犯二次逃走、尚未出境者,派往各省駐防滿洲兵丁臨行及中途脫逃者,强盗 窩主造意不行又不計分贓者,積匪、猾賊、竊盜臨時拒捕傷非金刃、傷輕平復者,搶奪傷人傷 非金刄、傷輕平復者,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為首及開棺見屍為從者,回民行竊結夥三人以 上執持繩鞭器械者,搶奪金刃傷人及折傷下手為從者,偷盗圍場木植、牲畜犯至三次者,俱 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酌撥種地、當差。殺一家非死罪三人之妻、子並未同謀加功者, 發往伊犂、烏魯木齊等處安揷。以上各項人犯,除年逾五十不能耕作之人,仍各照原例辦 理,毋庸擬發新疆外,餘俱照例面刺外遣字樣,毋庸僉妻遣發。如有情願攜帶者,不准官 為資送。倘在配、在途脫逃,並不服拘管者,獲日,在配所用重枷枷號三個月,杖一百,折責 發落,毋庸即行正法。若越獄脱逃,仍照軍、流越獄本例辦理。

條例/tiaoli 199

一、停發新疆改發内地人犯,如竊盜滿貫擬絞、秋審緩决一次者,竊盜三犯贓至五十兩 以上、秋審緩决一次者,行竊軍犯在配復行竊者,三次犯竊計贓五十兩以下至三十兩並三十 兩以下至十兩者,竊贓數多罪應滿流者,前項人犯從前已照原例應配地方充發在配為匪、脱 逃者,以上各項人犯,俱各照本例改定地方充發,面刺改發字樣。如有在配、在途脱逃,照本例加二等調發。

條例/tiaoli 200

原例。 一、漢人犯該發遣者,如係舉、貢、生、監及曾為職官之人,俱酌發雲貴、兩廣烟瘴少輕地方,交與地方官管束。

條例/tiaoli 201

一、改發烏魯木齊等處人犯,如旗人曾任職官及另户正身,民人舉、監、生員以上並職 官子弟,俱發往當差,餘俱給與兵丁為奴。

條例/tiaoli 202

一、進士、舉、貢、生員、監生犯事,如祗係尋常過犯,不致行止敗類者,仍照舊例辦理 外,若係黨惡、窩匪、卑污下賤,罪應發遣黑龍江等處者,俱照平人一例問擬,發遣為奴。

條例/tiaoli 203

刑律 斷獄 斷罪不當 原例。一、曾為職官及舉、貢、生、監人等,有犯發遣者,引例時不得加以為奴字樣。

條例/tiaoli 204

修併。 一、曾為職官及進士、舉、貢、生員、監生,並職官子弟,犯該發遣者,俱發烟瘴少輕 地方。其實發烏魯木齊、黑龍江等處者,如祗係尋常過犯,不致行止敗類者,發往當差。若 係黨惡、窩匪、卑污下賤,罪應發遣者,無論進士、舉、貢生、監,並職官子弟,俱照平人,一例發遣為奴。

條例/tiaoli 205

删除。 一、曾為職官及舉、貢、生、監人等,有犯發遣者,引例時不得加以為奴字樣。

條例/tiaoli 206

續纂。 一、八旗及各省駐防正身旗人,有犯喫酒行兇者,如係平日安分,偶爾醉鬧,並無兇惡 情狀,該將軍、都統按例自行責懲。若屢次酗酒行兇滋事、怙惡不悛者,該管佐領至報該將 軍、都統,查明滋事實蹟,送部審實,再行發遣當差。如違例任意擅送,及藉端陷害者,將呈送不實之該管各官,交部議處。

條例/tiaoli 207

删除。 一、各省邪敎為從之犯,罪應擬軍及照名例發遣者,俱改發雲貴、兩廣烟瘴地方充 軍。其雲貴、兩廣四省邪敎為從,發往四川、福建二省安揷。此等人犯内,如有情節較重者,各於到配後, 再加枷號六個月。所有奉天、吉林及伊犂、烏魯木齊各處,均停止編發。

[view entire text

Table of content

目錄 | Content

第一部 | Mingli lü 名例律

第二部 | Li lü 吏律

第三部 | Hu lü 戶律

第四部 | Li lü 禮律

第五部 | Bing lü 兵律

第六部 | Xing lü 刑律

第七部 | Gong lü 工律

Index

propername

bookname

person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