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golian Code 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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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126 - 追逃之人若殺為首逃走者,給其俘產畜 一、凡追逃之人,若殺為首逃走者,將俘虜產畜全給追趕之人。逃人若攜帶他人之馬逃走,追趕之人取其一半。若舉出為首逃走之人,其俘不給追趕之人,給逃人之主。若逃人帶別人妻馬而逃者,將逃人之妻子、產畜賠補其額。其逃人之家,若無則不令賠補。係家奴,如有則追賠;無則亦不罰於伊主。 | → geon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