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LL GY 1871

律/lü 285 | Fa zhong 發塚

原律。 凡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見屍者,絞。監候。發而未 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為從,减一等。年遠塚先穿陷,及未殯埋而盗尸 枢屍在柩未獲,或在殯未埋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見屍者,亦絞。雜犯。其盗取器物磚 石者,計贓,准凡盗論,免刺。若卑幼發五服以内尊長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見屍者, 斬。監候。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牙保知情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 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若尊長發五服以内卑幼墳塚,開棺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 年;小功以上,各遞減一等。祖父母、父母發子孫墳塚,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 禮遷葬者,尊長,卑幼俱不坐。若殘毁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謂 死屍在家或在野未殯葬,將屍焚燒支解之類。若已殯葬者,自依發塚開棺見屍律,從重論。若毀棄 緦麻以上尊長未葬死屍者,斬。監候。他人及尊長而不失其屍,及毁而但髡髮若傷者,各 减一等。凡人减流一等,卑幼减斬一等。毀棄緦麻以上卑幼死屍,各依凡人毁棄依服制遞减一 等。毀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其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棄家長死 者,不論殘失與否,斬。監候。律不載妻妾毁其夫屍,有犯,依緦麻以上尊長律奏請。O若穿地得無 主死屍,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於他人墳墓熏狐狸,因而燒棺槨者,杖八十,徒二年; 燒屍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緦麻以上尊長,各遞加一等。燒棺槨者,各加為杖九十、徒二年半; 燒屍者,遞加為杖一百、流二千里。不可依服屬各遞加,致反重於祖父母、父母也。卑幼各因其服依凡 人遞减一等。若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入於家長墳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燒棺槨 者,杖一百,徒三年;燒屍者,絞。監候。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者,雖未見棺槨,杖一百。 仍令改正。於有主墳地内盗葬者,杖八十,勒限移葬。若將尊長墳塚平治作地,得財賣人,止問誆 騙人財,亦不可作棄屍賣墳地斷。計贓輕者,仍杖一百。買主知情,則坐不應重杖,追價入官;不知情,追 價還主。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長、地鄰不申報官司檢驗,而輒移他處及埋葬者,杖八十;以 致失屍者,首,杖一百;殘毁及棄屍水中者,首,杖六十、徒一年;殘棄之人仍坐流罪。棄而不 失,及髡髮若傷者,各减一等。杖一百。若鄰里自行残毁,仍坐流罪。因而盗取衣服者, 計殿,准竊盜論,免刺。 原擬:小註内支解字,應照律文改為殘毁。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原律。 凡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監候。發而未 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為從,减一等。年遠塚先穿陷,及未殯埋而盗屍 柩屍在柩未殯,或在殯未埋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見屍者,亦絞。雜犯。其盗取器物磚 石者,計贓,准凡盗論,免刺。若卑幼發五服以内尊長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 斬。監候。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牙保知情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 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若尊長發五服以内卑幼墳塚,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 年;小功以上,各减一等。祖父母、父母發子孫墳塚,開棺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 禮遷葬者, 尊長卑幼俱不坐。若棄毁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謂死 在家或在野未殯葬,將屍焚烧残毁之類。若已殯葬者,自依發塚開棺見屍律,從重論。若毀棄緦 麻以上尊長未葬死屍者,斬。監候。他人及尊長而不失其屍,及毁而但髡髮若傷者,各减一 等。凡人减流一等,卑幼减斬一等。毀棄緦麻以上卑幼死屍,各依凡人毁棄依服制遞减一等。 毀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其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毀棄家長死屍者,不 論残失與否,斬。監候。律不載妻妾毀棄夫,有犯,依緦麻以上尊長律奏請。若穿地得無主死屍,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於他人墳墓為熏狐狸,因而燒棺槨者,杖八十,徒二年;燒屍 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緦麻以上尊長,各遞加一等。燒棺槨者,各加為杖九十、徒二年半。燒屍 者,加為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可依服屬各遞減,致反重於祖父母、父母也。卑幼各因其服依凡人遞 减一等。若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入於家長墳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燒棺槨者, 杖一百,徒三年;燒屍者,絞。監候。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者,雖未見棺槨,杖一百。仍令改 正。於有主墳地内盗葬者,杖八十,勒限移葬。若將尊長墳塚平治作地,得財賣人,止問誆騙人 財,不可作棄屍賣墳地斷。計贓輕者,仍杖一百。買主知情,則坐不應重律,追價入官。不知情,追價還 主。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長、地都不申報官司檢驗,而轉移他處及埋藏者,杖八十;以致 失屍者,首,杖一百。殘毁及棄屍水中者,首,杖六十、徒一年。殘棄之人仍坐流罪。棄而不 失,及髡髮若傷者,各减一等。杖一百。若鄰里自行殘毁,仍坐流罪。因而盗取衣服者,計贓, 准竊盜論,免刺。

Qianlong shiliu nian 乾隆十六年

Qianlong sanshier nian 乾隆三十二年

Qianlong sanshisan nian 乾隆三十三年

Qianlong wu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

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

Jiaqing jiu nian 嘉慶九年

Jiaqing shisi nian 嘉慶十四年

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

Jiaqing shisi nian 嘉慶二十四年

Daoguang si nian 道光四年

Daoguang jiu nian 道光九年

Daoguang ershisi nian 道光二十四年

Xianfeng er nian 咸豐二年

Tongzhi jiu nian 同治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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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Content

第一部 | Mingli lü 名例律

第二部 | Li lü 吏律

第三部 | Hu lü 戶律

第四部 | Li lü 禮律

第五部 | Bing lü 兵律

第六部 | Xing lü 刑律

第七部 | Gong lü 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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