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LL GY 1871
Code 0 → 目錄 | Content → Xing lü 刑律 → Zeidao xia 賊盜下 → Fa zhong 發塚 | |
原律。 凡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見屍者,絞。監候。發而未 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為從,减一等。若年遠塚先穿陷,及未殯埋而盗尸 枢屍在柩未獲,或在殯未埋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見屍者,亦絞。雜犯。其盗取器物磚 石者,計贓,准凡盗論,免刺。若卑幼發五服以内尊長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見屍者, 斬。監候。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牙保知情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 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若尊長發五服以内卑幼墳塚,開棺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 年;小功以上,各遞減一等。祖父母、父母發子孫墳塚,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 禮遷葬者,尊長,卑幼俱不坐。若殘毁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謂 死屍在家或在野未殯葬,將屍焚燒支解之類。若已殯葬者,自依發塚開棺見屍律,從重論。若毀棄 緦麻以上尊長未葬死屍者,斬。監候。棄他人及尊長而不失其屍,及毁而但髡髮若傷者,各 减一等。凡人减流一等,卑幼减斬一等。毀棄緦麻以上卑幼死屍,各依凡人毁棄依服制遞减一 等。毀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其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棄家長死 者,不論殘失與否,斬。監候。律不載妻妾毁其夫屍,有犯,依緦麻以上尊長律奏請。O若穿地得無 主死屍,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於他人墳墓為熏狐狸,因而燒棺槨者,杖八十,徒二年; 燒屍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緦麻以上尊長,各遞加一等。燒棺槨者,各加為杖九十、徒二年半; 燒屍者,遞加為杖一百、流二千里。不可依服屬各遞加,致反重於祖父母、父母也。卑幼各因其服依凡 人遞减一等。若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入於家長墳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燒棺槨 者,杖一百,徒三年;燒屍者,絞。監候。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者,雖未見棺槨,杖一百。 仍令改正。於有主墳地内盗葬者,杖八十,勒限移葬。若將尊長墳塚平治作地,得財賣人,止問誆 騙人財,亦不可作棄屍賣墳地斷。計贓輕者,仍杖一百。買主知情,則坐不應重杖,追價入官;不知情,追 價還主。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長、地鄰不申報官司檢驗,而輒移他處及埋葬者,杖八十;以 致失屍者,首,杖一百;殘毁及棄屍水中者,首,杖六十、徒一年;殘棄之人仍坐流罪。棄而不 失,及髡髮若傷者,各减一等。杖一百。若鄰里自行残毁,仍坐流罪。因而盗取衣服者, 計殿,准竊盜論,免刺。 原擬:小註内支解字,應照律文改為殘毁。 原律。 凡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監候。發而未 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為從,减一等。若年遠塚先穿陷,及未殯埋而盗屍 柩屍在柩未殯,或在殯未埋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見屍者,亦絞。雜犯。其盗取器物磚 石者,計贓,准凡盗論,免刺。若卑幼發五服以内尊長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 斬。監候。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牙保知情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 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若尊長發五服以内卑幼墳塚,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 年;小功以上,各减一等。祖父母、父母發子孫墳塚,開棺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 禮遷葬者, 尊長卑幼俱不坐。若棄毁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謂死 在家或在野未殯葬,將屍焚烧残毁之類。若已殯葬者,自依發塚開棺見屍律,從重論。若毀棄緦 麻以上尊長未葬死屍者,斬。監候。棄他人及尊長而不失其屍,及毁而但髡髮若傷者,各减一 等。凡人减流一等,卑幼减斬一等。毀棄緦麻以上卑幼死屍,各依凡人毁棄依服制遞减一等。 毀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其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毀棄家長死屍者,不 論残失與否,斬。監候。律不載妻妾毀棄夫,有犯,依緦麻以上尊長律奏請。若穿地得無主死屍,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於他人墳墓為熏狐狸,因而燒棺槨者,杖八十,徒二年;燒屍 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緦麻以上尊長,各遞加一等。燒棺槨者,各加為杖九十、徒二年半。燒屍 者,加為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可依服屬各遞減,致反重於祖父母、父母也。卑幼各因其服依凡人遞 减一等。若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入於家長墳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燒棺槨者, 杖一百,徒三年;燒屍者,絞。監候。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者,雖未見棺槨,杖一百。仍令改 正。於有主墳地内盗葬者,杖八十,勒限移葬。若將尊長墳塚平治作地,得財賣人,止問誆騙人 財,不可作棄屍賣墳地斷。計贓輕者,仍杖一百。買主知情,則坐不應重律,追價入官。不知情,追價還 主。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長、地都不申報官司檢驗,而轉移他處及埋藏者,杖八十;以致 失屍者,首,杖一百。殘毁及棄屍水中者,首,杖六十、徒一年。殘棄之人仍坐流罪。棄而不 失,及髡髮若傷者,各减一等。杖一百。若鄰里自行殘毁,仍坐流罪。因而盗取衣服者,計贓, 准竊盜論,免刺。 | → bookname |